狐狸与猎手 邓斌非法集资案
狐狸与猎手 邓斌非法集资案 转(上世纪90年代初,无锡市新兴公司邓斌等人非法集资大案轰动一时,省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受贿罪等数罪终审判处主犯邓斌死刑。图片来源于网络,为宣判现场。)
十多年前,邓斌非法集资案牵涉官员之众、被骗企业之年,创了当时的中国记录,也引起高层领导的震惊。
在邓斌异常活跃的那几年里,无锡的大小老板们都笑逐颜开。钱来得太容易了,一夜之间就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婆。介绍集资款就能得到高额回扣,简直是举手之劳;高额利息换来的是一箱箱大钱,比开店开工厂来得快捷容易。钱太多了,人们潮水般地流向歌舞厅,流向商场。无锡的娱乐业、旅游业、商业、房地产业空前“繁荣”。
当年的邓斌来头太大,迷惑性太强,许多单位和个人在她面前纷纷失去了应有的警惕性。但是,华西村和吴仁宝幸免了。难道是邓斌忘记了这个利税“大户”?非也。
据华西村的人讲,邓斌曾经四次进村。吴仁宝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第一次老吴与这个派头十足的女人是这样对话的———邓说,集资是为民造福的大好事呵,华西是个先进单位,应当带个头!我们给40%的利率,好不好?吴说,天上要掉馅饼了?这么高的利率,除非是贩卖鸦片、偷运军火!
接下来邓斌又三次“进攻”华西村,她变“索取”为“奉送”,说是来送钱给吴仁宝,帮他们上项目。邓斌的手里托着金山银山,谁见了她都要奉若神明,但是,吴仁宝却温婉地对邓斌说:华西有的是钱,我自己也不缺钱———谢谢你的好意。
这真应了那句老话: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摘自12月1日《人民法院报》 作者孙文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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