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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身患绝症,应该不应该把实情告诉给患者?对于这个问题,中国人和西方人有着截然不同的做法,从中我们也会看到东西方对待人的不同态度。
中国人通常的做法是不能告诉患者实情,这也是许多社会学家、教育家和关爱患者人士的观点。究其原因,当然首先是怕患者经受不了打击,忍受不了面对死亡的恐惧,影响了正常的治疗和护理,给亲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首先,诊断结果出来以后,医生让病人回避,把他们的家人找来,把病例介绍得一清二白。于是,医生要家人配合治疗,家人则希望医生配合稳定病人的情绪,双方一拍即合,合谋对患者瞒天过海,想以此让患者稀里糊涂地走过人生的最后一刻。
中国人对患者为什么如此“呵护”呢?考察深层的文化因素就不难看出:
1.凡是生病的人(也包括坐月子和小产的妇女)都是一类特殊身份的人,需要别人特别关照。也就是说,生病的人是不能对自己负责的,不能照顾自己的,他的生命是掌握在他的家人手里的,由家人决定他的未来才是天经地义的。平时有点病就需要卧床不起,由专人伺候,做病号饭,在医院里要陪床等等,要是患上绝症,那更是家人说了算,什么治疗方案,吃什么药,花多少钱,都应该由家人安排,而患者很少有参与权。
2.中国人最注重亲情和集体意识,一人有难,大家帮忙。特别是子女在对待老人身患绝症上,大包大揽,一手应承下来,才显得孩子的孝顺和慷慨。因此,让患者知道实情,让他为病情担心,为治病花钱心疼,为生命垂危而感到恐惧,那是做晚辈的失职和耻辱。
3.中国人历来对死亡非常忌讳,谁不愿意好死不如赖活着呀?所以,尽量回避谈论死亡,掩盖事实就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含蓄和修养。这时候对患者的欺瞒绝对不会跟品质败坏挂上钩,反而是被大力推崇的美德。相反,哪个医生要是在患者面前肆无忌惮地大谈你的死期将至,治疗也没用,时间不多了,想吃什么就赶紧吃吧,等等,准得被人骂得狗血喷头,说他是祖宗八辈缺大德了。
隐瞒真情,真的让患者安详地结束生命吗?身患绝症的人,特别是患癌症和艾滋病的人,临死前要经受巨大的痛苦。病毒细胞每天蚕食着躯体,让人不能进食,不能呼吸,不能移动身体。难道他们真的就那么幼稚,不知道自己死期将至吗?可是面对周围的亲人面带微笑的谎言,他还有能力要求知情权吗?结果,在自欺欺人中,为了皆大欢喜,家人、医生和患者在演出一场悲惨的《皇帝的新衣》。我认识不少人,他们在临死之前怀着无限的遗憾和悲哀。他们说,为什么不告诉我实情,那样我还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干自己想干的事,见想见的人(或许是家人不想让见的人),可是在弥留之际已经太晚了,一切都不可弥补了,只能带着遗憾离开人世了。
那么,西方人是怎样对待身患绝症的患者呢?
首先,患者的病例是他的隐私,病人的隐私受到《隐私法》保护,医生只能对患者讲,而且必须讲实情。未经患者允许,医生不得将患者的病例泄漏给任何人,其中包括患者的配偶和亲人,否则,医生将受到吊销执照、罚款甚至坐牢的处罚。
死亡是恐惧的,但是不能因为恐惧,就不对患者透露实情。患者是有知情权的,这是尊重人权的基本准则。死期将至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因为承受不了死亡的事实而精神崩溃,这不是主治医师的责任。对于精神上的问题,可以让心理学家、心理辅导师、宗教治疗师和神职人员等来帮助解决。
临终关爱是西方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澳大利亚的悉尼有一个儿童临终关爱福利院,里面的设施就像家里一样。当儿童临终一两个星期之前,他会从医院转移到这里。这里虽然有完备的医疗设施,但是不做起死回生的抢救,而是采取减少患者临终痛苦和呼吸困难的措施。全家人可以跟他住在一起,就像在家里一样,让他幸福地度过人生的最后时光。
患者知道了实情以后真的那么恐怖吗?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相约星期二》这本书?大学教授莫里老人在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以后,决定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恭恭敬敬地体验死亡的来临,他知道这是人生课程中躲避不开的重要一环。他把从前的学生找来,给他讲述了许多人生课题。
十多年前,日本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艺人,在电视上主持的节目正在走红之时,被诊断出癌症。他没有从此销声匿迹,而是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开承认自己患有癌症,并且宣布要和病魔做最后的拼搏。传媒连续报道他的病情和他的言论,他没有多久就去世了,但是他敢于面对死亡,毫不隐讳的精神让人肃然起敬。
澳大利亚的首富帕嘉,身家亿万,但是当他知道自己身患绝症,无法挽回时,毅然决定停止一切医疗抢救措施。他人去了,留给人间的不但是巨大的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勇敢面对死亡的巨大精神财富。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健康的人恐怕身患绝症的人害怕死亡的病态心理。上述三个例证,在中国,在那些被蒙在鼓里的病人身上会发生吗?
尊重人权,关爱患者,那就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开始吧!
(文章作者:赵何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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