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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的亲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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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08:55: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死神的亲睐



今天接到一个消息,一个上周还在一起吃饭的朋友到外地出差,在车祸中当场身亡,获知这一消息的妻子在悲伤之余,想的是如何对双方父母交待此事,她最担心的是如何与7岁的女儿说这事。

这是我今年从有比较密切关系的朋友中获知的第三起车祸事故,第一起事故中朋友的丈夫被公共汽车撞成重伤,至今还卧床,好在生命无虞,第二起事故导致朋友的岳父母双亡,妻子和妻弟重伤,这第三起事故发生在西部某省的深夜,一辆面包车与大货车迎面相撞,当场死亡3人。我似乎能听见黑夜中巨大的撞击声,但想象在这惨祸发生的一瞬间,那些亡者是沉湎在睡梦中的,他们去得无声无息,应该是毫无痛苦吧,可是,生者何其哀!


现代文明发展至今,已经由污染的工业世界进步到提倡环保的信息时代,尽管汽车制造和高速公路的修建不仅在速度上、也在安全上有了更科学的保障,但交通事故导致的意外伤害和死亡率仍超过以往排在前面由感染和中毒的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死亡率,紧追在心血管疾病和肿瘤所致的死亡原因之后。

汽车工业发展至今已有100年以上的历史,在避免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率方面,人们努力改善汽车的安全性,美国曾有一个著名的案例为一名12岁女孩被卡车擦伤致残,拖延数年的官司最后换来超过千万美元的赔偿金,其原因为卡车的制动装置在转弯时有缺陷,而打动陪审团对汽车制造公司作出重罚的原因为律师展示的一段录像,它完整、无声地播放了这个已经进入青春期女孩一天的日常生活,律师说,拿着可能赔偿的巨款她可以干什么呢?买漂亮的衣服,她没有可以挥洒自如的四肢用来撑满衣裤,甚至她连逛街的腿都没有!

另外一个德国的案例为一对到旅游胜地度假的夫妇将7岁、5岁、3岁的孩子放在房车里,将车停在一个斜坡上,然后双双去游泳,手闸因无法承受斜坡导致的车重,汽车滑进湖中,三个孩子全部淹死,这对夫妇由于照顾不当而被起诉,但同时被起诉的还有生产这汽车的公司,他们被指控手闸质量不过关。


人们发现,当汽车的速度即便是在低速时(小于30公里/小时)发生正面碰撞,同样可对人造成严重的伤害,这种伤害只要对乘者加以固定就能够大大减少,于是西方立即立法:不佩戴安全带者属于违法。人们还发现,紧急制动时,汽车出现漂移,特别在路滑情况下(雨天或结冰、下雪天),汽车稍稍的制动都可能造成失控,于是汽车公司开始研究在紧急刹车时能够控制汽车方向的点刹系统(ABS),记得我1994年初到德国时,满街汽车广告和每天收音机中播放的新车广告全在讲ABS系统的汽车是多么安全和神奇,安全气囊的研究几乎在此同时就出现,现在,人们已经很熟悉这些早已属于汽车标配的安全装置了,安全气囊不再只限于驾座,副驾座和后座也增加了安全气囊的配置,高档汽车还在汽车车窗和车门的侧面设置不同的安全气囊,甚至还细致到考虑气囊启动造成儿童乘员的伤害,对儿童在汽车上的座位及坐姿均有特殊要求。

如此,交通事故以及其造成的伤害应该是大大下降了吧,其实不然,因为在我国高速公路和汽车业的高速发展也就是这10年来的事情,我们在硬件上可以说基本上是国际接轨了,软件上则还差得远。比如在高速公路上超车,在德国仅限于左道,车速慢的自动到右道行驶,倘若左道汽车速度不够快,后面想超车的汽车一定要等该车换到右道才能超车,否则,惩罚将非常严重:右道超车,直接吊销驾照。依我在国内的经验,很多汽车―不管车型,也不管速度,他们喜欢占在左道行驶,一个常见的原因为主道或慢速道因为长期有载重车行驶,因而凸凹不平,因此大家自动到相对路况好一些的加速道行驶,如此的后果为很多速度快一些的小车直接从右道超车。现在,人们已经习惯在高速公路上系安全带,在一些小城市,系安全带仍不是开车人的习惯,在大城市,副驾驶和后排座乘员也不习惯系安全带。公共汽车的横蛮应该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在美国,很多人开大排量的SUV,今年我到美国同学告诉我,在美国开SUV不仅仅是因为美国人有钱有油(现在也今非昔比了),而是美国地大物博,地理情况复杂,开车旅行可能会遇到雪山、沙漠、陡坡、暴雨等各种车况,SUV对之应付自如,但还有一个潜在的原因为遭遇车祸时SUV不吃亏,那些与SUV发生碰撞的小车则可能会死相难看,因为SUV的保险杠将直接撞向一般的小车驾驶座,将小车吞掉,小车里面的乘客存活下来的机会不大。现在,在全球提倡绿色环保的气氛下,美国的SUV销量直线下降,最近甚至传出通用汽车要将其“油老虎”品牌“捍马”汽车卖掉的风声,而在我国,SUV的销量则一路高歌猛进,我以为,这可能无关硬件致死的几率增加的事,而是在概念上尚落后于人。


在我国城市的一道风景线为人行道有安全员(或称为道路交通协管员)来协调人车关系,人抢道,车不让人的现象比比皆是,有时,把这个现象归咎到人的素质上也不尽公平,人多就会出现这种人车竞争的现象,规则不起作用时,只好真人来管理。在德国,人若走高速公路被撞致死,司机可能可以完全不负责任,在我国,只要发生死人的交通事故,司机一定要担责,而且可能要负刑事责任,这虽然强调了以为本的理念,但也从某种意义上怂恿了人不怕车的心态:你敢撞我吗?你要撞就撞死我!常听到行人与司机发生冲突时这样说。

再谈谈酒后驾车,在德国有几怪:无糖的糖-针对糖尿病患者而设计;无酒精的啤酒-针对司机而设计。虽然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越来越严厉,但酒后驾车肇事的事故仍屡见报端,去年我研究生的同班同学正值事业的高峰期,在回家的路上被车撞死,罪魁祸首就是酒后驾车,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判得很重的,最后却获得轻判,为什么呢?因为他撞人后反射性地逃逸,逃到一半时,酒醒了,到公共电话亭给110打了一个电话,说在某地出了车祸,需要援助,这个电话救了他一把,却没能救回我同学的生命。

回到这位刚刚丧失丈夫的妻子,她该如何应对这种丧失呢?如何对孩子讲呢?

曾听过一则佛说,一个孩子刚出生,夭折了,他的命运是否比一个活了80岁的人更悲惨呢?其实,人出生、活着,就是一个走向死亡的过程,而活着是需要经历很多痛苦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出生时的死亡是一种鲜活生命呈现然后消失的过程,就像流星一样,耀眼而短暂,衰老而死,是缓慢黯淡的过程――有谁会注意天上哪些黯淡的众多星星?

中国文化中强调的丧失之悲其实是强调的活人之悲:幼年丧父、中年丧妻、晚年丧子,弗洛伊德对“丧失”导致心理创伤的定义不仅限于那个自己所爱和爱自己的对象逝去了,也强调随着这个对象的离去,那一份爱也随风飘失。对于成人,通过调动自己的哀悼机制-办理丧事、建立里灵堂、与亲朋好友倾诉、甚至暂时忘却一些相关回忆、写纪念文章,时间也许可以平复伤痕,而对孩子,最重要的是要有亲人的陪伴,母亲陪伴孩子,并不刻意隐瞒,对7岁的孩子,她也能够懂得父亲不能回来的原因,重要的是母亲还在,还会爱她,与孩子一起做哀悼的仪式非常重要,很多家庭在家里的老人或孩子的亲人去世时将孩子放到其他亲戚那儿去,如果去世的亲人是孩子最熟悉的,孩子就丧失了最后与之告别的机会,而这是处理丧失的最重要的仪式,孩子和家庭之间产生一个可能保留终身的秘密或遗憾,他/她也许会竭尽终身来完成这个不能完成的仪式。

哀伤不是遗忘的过程,恰好相反,它是将失去的所爱和所爱的对象(客体)内化到自己内心的过程,是使自己和爱人最终永远在一起的过程,所以我们还需要去重复仪式,对失去的所爱的亲人需要反复去谈论,而不是回避,好像这个人从来就不存在一样。

在电影《活着》的结尾,福贵死了儿子和女儿,他和妻子家珍去给孩子上坟时,他们谈到女儿凤霞难产死亡时的那个临时拉来给女儿接生被打成右派的教授,他已经饥饿了好久,见到馒头一口气吃了56个,最后给噎住了,家珍说,一口气吃这多馒头,这该有多饿啊!说着这俩口子在坟头笑了起来,这时天边抹起一道晚霞,镜头转到屋里,福贵和凤霞的儿子苦根一起热腾腾地盛饭、吃饭的情景,生命就这样一老一少地传承延续下去,生活也依然是这样不紧不慢地沿着它固有的轨迹走下去。

  
施琪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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