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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促销-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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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15:1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连日报》 2008年06月14日讯(井惠群 记者友柏)昨日,市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工商部门将在全市组织专项检查,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以义卖等形式进行救灾募捐的,必须要经文化、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批准。
  近期,我市出现少数零售商利用广大市民关心灾区重建、踊跃捐款捐物的时机,假借“抗震救灾”等名义,搞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开展商品促销活动。有的企业未经文化、民政、工商等部门批准,在北三市搭台唱戏,获取捐赠,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将对假借抗震救灾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打折、制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以及发布虚假广告,借以推销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防疫用品、食品及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商品和服务,借灾区重建之名进行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和商业贿赂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将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对于假借抗震救灾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尤其是不合格食品、农产品、建筑材料、成品油、农资的,要按照自由裁量上限处罚。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义卖募捐”、“按比例捐赠营业额”等行为。以义卖形式募捐的,必须要经文化、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时,我市将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点管理,严禁违法收购救灾物资及电力电信、各类公共设施
等生产性废旧金属。
  本月至8月份,市工商局还将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欺骗灾区群众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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