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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唐太宗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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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00:0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捷夫

  李世民(599-649),为唐朝开国皇帝,史称“唐太宗”。在旧史家笔下,他不仅善于“武功文治”,而且善于“讷谏”和“任人唯贤”等,故有所谓“英主”、“贤君”之誉。尢其所谓“贞观之治”,更为旧史家所传颂。“英主”或“贤君”等之美誉,其实如何?不易考实。


  在古代中国,帝王的个人爱好即是国家意志,国家意志与个人爱好分不开。而所谓个人爱好,通常又与维持和巩固其统治关系极其密切。以所谓“个人爱好”为幌子,运用行政权力,将书法拔高为国家级的文化科目和科举工具,李世民是始作俑者,而虞世南则是大帮凶。

  据《唐朝叙书录》一文记称,贞观“十四年(640年)四月二十日,太宗自为真草书屏风,以示群臣。……并尝谓群臣曰:‘书学小道,……未有学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怠,不能精专耳。’”又贞观“十八年(644年)二月十七日,召三品以上,赐宴于玄武门。太宗操笔作飞白书,众臣乘酒就太宗手中竞取。”“书学”一词,发端于隋朝,原泛指经、史、子和文字等文科科目,其具体内容各朝有所不同。但李世民口中的“书学”一词,却泛指“书法”,与所谓“书”、“法书”或“书道”相同,均是“散卓”活动和“散卓”作品的概称。这里,既将手迹亲示于群臣,又将“书学”称之为“小道”,又谆谆善诱地训示臣下对“书学”要心力“精专”,才能“未有学而不得者”,可见李世民对书法的亲自“推销”,格外地卖劲。在中国,帝王手迹本来就“价值连城”,何况是所谓帝王“法书”呢!这里,李世民俨然已是一位“帝王书法家”,无怪乎后世将其称之为“帝王书家第一人”了。这个称谓,其实也不无反映了以前的帝王都与“书法”毫无关系。一个身具“九五之尊”的帝王,竟然当着众臣面前,时而自我展示“草书”,时而又即席炮制所谓“飞白书”,一再示范,以身作则,既言传又身教,不遗余力,这就充分说明了李世民之对于书法,几乎到了“忽然”狂热的地步,决不是所谓“爱好”那么简单了。

  以上两则记载,不仅充分地说明唐朝初期,尢其贞观年间,朝廷上大多数官员对于所谓“书法”或“书学”的认识,几乎完全处于“陌生”的阶段,而且说明了作为一个开国帝王,李世民如此狂热地鼓吹和宣扬书法,当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政治玄机。而将身教言传地宣扬“草书”和“飞白书”的地点,选在“金銮殿”上和“玄武门”上,则不无蕴藏着另一种意味。即是说,金銮殿是王权象征,玄武门则是杀兄弟、逼父位夺父权之地,故意味深长。

  “书学”一词原来泛指经、史、子、集等“文科”之学。李世民首将“书法”称之为“书学”,意味着将“书法”升级为“国学”科目之一,这就为稍后之“弘文馆”更名为“书学馆”,科举科目增加所谓“明书”科,同时“易笔”作业等,提供了思想依据。

  此外,据称李世民不仅下诏重金求购王羲之手迹,而且亲自为其撰写传记,遭致十八家旧《晋书》一并俱废。王羲之手迹是书法的乱字经典之一。李世民如此赏识,可见已深知此中玄机。

  史料显示,李世民在即帝位之前,与书法毫无联系,更谈不上所谓“爱好”。据《旧唐书.高祖诸子》记载,唐高祖李渊生子计二十二人,仅其中二人与“书法”有些瓜葛,即第七子汉王李元昌“少好学,善隶书”,与第十九子鲁王李灵夔“好学,工草隶”。而其余二十子,包含秦王李世民在内,均不存在与“书法”相关的任何记载。据此可知,李世民与“散卓”活动也即“书法”活动扯上关系,当在即帝位之后,尢其有了所谓“书法老师”虞世南并与之“略商”、“论书”了一个阶段之后,时间约在“贞观”前期。

  李世民与虞世南彼此之间,关系十分特殊。既是“君臣”关系,又是“师生”关系。据《唐朝叙书录》记称,贞观“十年(636年),太宗尝谓侍中魏征曰:‘虞世南死后,无人可与论书……’.”又《旧唐书.虞世南传》记称:“太宗尝谓侍臣曰:‘朕因暇日,与虞世南略商古今,有一言之失,未尝不怅恨…….,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忧不理。’”说明了虞世南不仅是“书法老师”,而且是重要谏臣之一。继之又“手敕魏王泰曰:‘虞世南于我,犹一体也。’”故虞世南一死,李世民竟“哭之甚恸”。由此可见,李世民与虞世南的关系,非同一般可比。虞世南既然如此重要,就值得一叙了。

  虞世南(558-636年),唐朝初职为秘书监。隋朝末曾任窦建德政权的“伪黄门侍郎”,后投靠李世民任“秦府参军”。其谋略远不如房玄龄、杜如晦等谋士,贞观之初为何能博得李世民如此敬重呢?这可能与其成为李世民的“书法老师”和重要谏臣,不无关系。

  虞世南的书法活动无可详考。相传隋朝间曾与王羲之的七世孙智永的书法活动,有过一些联系,既得二王之法,又深知书法之发生。其所著《书旨述》一文,不仅可窥见书法的历史渊源、现实功用等,而且折射了李唐王朝的基本的文字政策走向,简直是一篇鼓吹和宣扬以书法统制汉字,也即以书法立字的“唐字宣言”。兹录全文于下。

  唐•虞世南《书旨述》

  客有通玄先生好求古迹,为余知书启之发源,审以臧否,曰予不敏,何足以知之?今率以闻见,随纪年代,考究兴亡,其可为元龟者举而叙之。

  古者画卦立象,造字设教,爰阗(“门”作“宀”,“置”之异体字)形象,肇乎苍史仰观俯察鸟迹,垂文至于唐虞焕乎文章,畅于夏殷,备乎秦汉。洎思宣王史史籀循科斗之书,采苍颉古文,综其遗美,别署新意,号曰“籀文”,或谓“大篆”。秦丞相李斯改省籀文,适时简要,号曰“小篆”,善而行之。其苍颉象形,传诸典策,世绝其迹,无得其称。其籀文、小篆,自周、秦以来,犹或参用,未之废黜,或刻于符玺,或铭于鼎钟,或书之旌钺,往往人间时有见者。夫言:“篆者,传也;书者,如也,述事契誓者也。字者,孳也,孳乳寝(“丬”作“氵”)多者也。而根之所由,其来远矣。”先生曰:“古文、籀篆,曲尽而知之,愧无隐焉,隶、草攸止,今则未闻,愿以发明,用去昏惑。”曰:“至若程邈隶体,因之罪隶以明,其书朴略,微而历祀,增损亟以湮渝,而淳善之流,亦称传习,首变其法,巧拙相沿,未之超绝。史游制于急就,创立草藁,而不之能。崔、杜析理,虽则丰妍,润色之中失于简约。伯英重以省饰繁之,铦利加之,奋逸时言草圣,首出常伦,钟太傅师资,德升驰骛,曹蔡仿学而致一体,真楷独得精妍。而前辈数贤,递相矛盾。事则恭守无舍,仪则尚有瑕疵,失之断割。逮乎王廙、王洽、逸少、子敬,剖析前古,无所不工,八体六文,必揆其理,俯于众美,会滋简易,制成今体,乃穷奥旨。”先生曰:“于戏三才审位,日月烛明,固资异人一敷而化,不然者何以臻妙无相夺伦,父子联镳,轨范后昆。”先生曰:“书法玄微,其难品绘。今之优劣,神用无方,小学疑迷,惕然将寤。而旨述之义,其可闻乎?”曰:“无让繁词,敢以终序。”

  (本文据之万有文库本《法书要录》,断句与标号为笔者所加。此外,“沿” 原文作“氵公”,“析” 原文作“木片”,均据今字一并纠正。其次,文末三行文字,文句似存讹误,暂存疑。)

  粗略地说,虞文重点讲了几件事。其一,标榜和鼓吹文字是统治者为“设教”即“教化”而造出来。其二,编造苍颉所造的文字是设置“象形”的神话。其三,为秦篆的反文字倾向作辩护,提出对秦篆“传也”的明确概念,作为书法的所谓“奥旨”。其四,斥责由秦末“罪隶”(用古硬笔)创制出来的“隶体”也即“卓”字,过于“朴略”简约而便民“历祀”和“传习”,有违于官意。其五,阐述了自东汉以来历经了少数几个士大夫的探索尝试,惨淡经营,终于“制成今体,乃穷奥旨”。所谓“今体”,即“书法体”,也就是用软笔以“提按”方法炮制而成的“八分”(后又称“隶书”)、“真楷”和“行书”、“草书”之类。其六,将“书法字”混同于常态字,让人误以为古人造字,一开始就用了软笔,从而一举抹杀了古硬笔几千年来的历史贡献,为颠覆硬笔文化铺路。

  《书旨述》基本上重复了《四体书势》的基调,不堪一驳。

  人所尽知,文字创制之时,“帝王”尚未出现。“苍颉”其人是否是“黄帝之史”,本属疑问;古时造字者不止一人,已为当今考古成果所证明。苍颉即使果真造字了,也仅是其中之一人,其文字为了“世以纪事”(《论衡》),并非纯粹为了所谓帝王之“设教”。说苍颉造字“仰观俯察鸟迹”,说苍颉之字“象形”,则纯属胡编乱造。考古资料显示,古今文字之形,与“鸟迹”并无多少联系,春秋战国之时出现的“鸟篆”,也仅是古硬笔写字中的美术写式之一,现实生活里有其相应的常态文字。而所谓“象形”,“六书”中仅占其一,远不足以一代五,以点代面,以偏概全。至于所谓“大篆”,世上本无其字,只不过是后世御用文人为替秦篆作辩护而凭空生造出来的虚托之词。说李斯“省改”籀文为“小篆”,也是一种为其作“解脱”之托词。事实上,“小篆”比籀文要难写得多。小篆的出台,不仅毫不掩饰地、赤裸裸地充当了反文字的宣言和活样板,而且反映了秦王朝反文明、反理性、反实用的反动的思想文化的政策立场。陈胜的“张楚”政权用“隶人”创制的“便于末俗”的“卓”字,一举取代了秦篆,使其永世不复。正因为如此,“便于末俗”的硬笔“卓”字,自东汉、三国魏、晋以来,一直遭到专制统治者的歧视,或时而诬其“失真”,不合所谓“苍颉之法”;或时而鼓吹恢复使用秦篆。更有甚者,则叫嚷要“散卓”,要“解散隶体”和“损隶之规矩”等,必欲置于死地而后快。于是,一个以“解散”卓(隶)字为目的的文化阴谋,经历了长期尝试和准备之后,终于在唐初得逞。而“篆者,传也”,不仅充分地暴露了“书法”的发生缘由,而且说明“书法”的功用,在于与秦篆的一致性,也即“乱字”、“反字”。关于以上问题,后面另有专题作初步驳正,这里不再详叙。

  将书法与帝王的家天下也即旧中国专制政权的所谓“兴亡”联系在一起,首次见于《书旨述》;明确地提出“篆者,传也”,首次见于《书旨述》;明确地提出所谓“苍颉象形”之说,首次见于《书旨述》;用书法字取代硬笔字也即所谓“制成今体,乃穷奥旨”,也是首次见于《书旨述》,还有其他等等。所谓“奥旨”,“书旨”,其实即是“散卓”之旨,也就是最终以“书法字”取代硬笔卓字之旨;也就是乱字阻用之旨;也就是愚化民智之旨;也就是维护和延续专制统治之旨。这无疑是对《四体书势》所谓“机微要妙”的重要阐发。如果说,卫恒《四体书势》是一篇“书法宣言”,而《卫夫人笔阵图》和《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是书法理论纲领,那么,虞世南《书旨述》即无疑是一篇试图以书法立字的“唐字宣言”。所谓“唐字”,即指将书法字“升级”为国级字形时在唐朝,故称“唐字”。

  虞世南是李世民的谋臣和书法老师。书法的由来与功用,李世民应当比谁都心知肚明。由此可见,李世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向群臣鼓吹和宣扬书法,尢其是意有所重地示范所谓“草书”与“飞白书”,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当与虞世南的直接“发蒙”和“教唆”不无关系。而虞世南之所以受到李世民的特别敬重,深知书法的“奥旨”,应是其原因之一。

  李世民是一个道地的功利主义者,为了一己之私,可以不择手段。为了争夺帝位,他发动政变,将胞兄太子李建成、胞弟齐王李元吉诱杀于玄武门,同时逼父让位。为了制造舆论,稳固权位,欺骗后人,他敕贞观史臣在编写《高祖实录》与《太宗实录》时,篡改史实,不仅贬低高祖的作用,而且抹杀太子的贡献。甚至隐瞒了胡人的血统关系。为了博取所谓“贤君”之名,他竟拿死囚作秀,为宋朝欧阳修等后人所抨击和诟病。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为王羲之等亲写传记,他竟敕令史官别修《晋书》,从而废弃十八家旧《晋书》。为了满足其个人淫乐,他坐拥众多妻妾、宫女不算,还“霸占”其弟媳(齐王元吉之妃)杨妃为妃,又强选其已故大臣武士镬之十四岁女儿作“武才人”(后来之武则天)。为了所谓“长生不老”,他竟一味痴迷于国内外方士的丹药,结果成为被所谓“长生不老药”直接毒害致死的第一位中国皇帝。此外,还有诸如为了发泄个人情绪,竟然亲自砸烂魏征的墓碑等“烂事”发生。一方面,是“英主”、“贤君”之美誉载史以流芳百世;另一方面,则是品性卑劣,作恶作邪,反复无常,手段残忍、荒淫无耻,虚伪、独断和无所不用其极。由此看来,李世民之所以“爱好”书法,决不是为书法而书法,而是为了李唐王朝的家天下延续千秋万代而“奉行”书法。

  在古代中国,帝王的个人爱好即是国家意志,国家意志与个人爱好分不开。而所谓个人爱好,通常又与维持和巩固其统治关系极其密切。作为一代开国皇帝,李世民如此狂热地鼓吹和倡导书法,不仅为“书法绑科举”也即“书法绑仕途”提供了行政决策依据,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一箭多鸟:既兴“散卓”之笔,废弃古硬笔写字,改变了书写工具,同时又改变了延续几千年之久的“平行”书写方法,改变了汉字的写线型笔划,改变了汉字的形貌。换言之,以所谓“个人爱好”为幌子,运用行政权力,将书法拔高为国家级的文化科目和科举工具,这就从一个国家的政策层面上,一举推行了用软笔取代硬笔,用“提按法”取代“平行法”,用“书法字”也即“唐字”取代汉字等重大文化变革。而所有这一切重大演变,李世民是始作俑者,虞世南则是帮凶。由此可以说,以书法立字,由书法去统制汉字、包办汉字,起于唐朝;用书法包办古今文字史和汉文字学等,起于唐朝;将书法拔高为所谓书学、国学等,也是起于唐朝。

  书法是对秦篆的一种变相传承。李唐王朝认同“书法”和“书法字”,无异于等于认同第二次造“篆”。在这个意义上讲,书法承于秦篆,异于秦篆,但超越于秦篆,比秦篆更富于迷惑性和欺骗性。也即是说,秦篆是赤裸裸地举起“乱字”的旗帜,而书法字虽发源于“乱字”,但富于欺骗性和迷惑性,因之比之秦篆更具有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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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7-14 07:28:50 | 只看该作者

:(

  转帖应该是一家之言吧。。。

  也代表一方观点。。。无可厚非。。。

  不过,倒是差点颠覆了我对虞世南的印象。。。因为,我也苦练过书法,不过自己却没有临摹过虞的字,所以对他的字印象不深,但也有所耳闻,总之比我强太多,敬佩之情难以简单磨灭。。。

  曾经看过这样一则小故事,大概是这样:

  一位历史学家和一位故旧同时去见一个朋友,正赶上这位朋友与某人发生摩擦打了一仗。这一仗从开始到结束,历史学家和他的故旧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回去之后,他们分别就当天的事实真相写了一篇文章。。。
  结果大家应该能猜到。。。两人的文章对事实的描写大相径庭,截然相反!
  历史学家得知以后,内心很惆怅,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事情,由不同的人马上记录下来,都南辕北辙,更可想而知自己研究多年的历史文献会是什么状况了。。。随即,愤愤然,他把自己多年积攒的手稿付之一炬,再也不研究历史了。。。

  历史就是这样,记录下来的不一定全部是事实,或者不一定代表真实,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所代表的历史成果和层次水平。。。既然他们在书法领域有所造诣,那么,作为一个爱好书法的人就不能太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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